1.作为新生,在迎新系统中看到“新生医保参保须知”后,应该如何操作?
答:迎新系统中的“新生医保参保须知”,主要内容是介绍厦门市大学生医保政策以及学校相关的医疗保险规定,是2025级新生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具体操作上,新生需在8月25日前于系统内完成以下两项任务:
(1)认真阅读“新生医保参保须知”中的全部内容,确保充分了解厦门市大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报销流程等关键信息,以及学校在医保方面的补充规定或要求。
(2)完成签署操作。完成签署代表新生已收到并知晓上述医保政策,后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厦门市大学生医保的参保手续或提交放弃参保的承诺书。新生参保工作将在8月底开始,届时另行通知。

建议新生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学校医保相关负责老师0592-2188162,避免影响后续入学医保参保。
2.迎新系统中“新生医保参保须知”应用里面的附件无法打开,该如何处理?
答:详见文末附件1-4。
3.我校所有新生都可以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吗?
答:不是。我校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可申请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不包括非全日制、在职学生。
4.学校组织新生参保,请问具体参加的是什么医保?
答: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厦门市医保。大学生作为特殊群体被纳入居民医保范畴,也称厦门市大学生医保。
5.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6.2025级新生参加的是厦门市2025年度还是2026年度的大学生医保?
答:2025级新生集中组织参加的是厦门市2026年度的大学生医保。
注意:这点跟往年政策不一样,一定不要搞错了!
7.厦门市大学生每个医保年度的待遇周期是?
答: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8.2025级新生参加厦门市2026年度的大学生医保,那新生在2025年的9-12月医保权益该如何保障?
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详见附件1),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即我校2025级新生在满足【连续参保】的条件下,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6年医保费用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1)只有2025级新生享受本权益,老生不享受。
(2)我校录取的2025级新生均为“【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
(3)新生需要满足连续参保的条件,即本年度已完成2025年度医保费用的缴纳(医保现已全国联网,2025年度医保是否缴费医保系统可识别)。
(4)集中缴费期以厦门市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
(5)2026年厦门市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以厦门市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目前暂时未出),2025年厦门市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450元(仅供参考)。
(6)侨、港、澳、台籍学生首次在内地或大陆参保,视为满足连续参保的条件。
9.我是从厦门市的高中考上厦门大学的,我有厦门市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缴纳过2025医保年度450元的保费,如果想要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还需要在学工系统上申请参保吗?
答:需要。要先停掉厦门市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然后再从学校的学工系统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加成功后就可以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了,且已缴纳过2025医保年度的450元保费,2025年内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到2025年12月31日,只是把医保关系转到厦门大学。
10.我已在其他省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如湖北省武汉市、河南省南阳市、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泉州市),也缴纳了2025年度的医保费,但是我想要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享受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待遇,应该怎么操作?
答:需要先停掉其他省市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然后再从学工系统提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参加成功后,再缴纳2026医保年度的医保费,即可享受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11.如何停掉我在厦门市已参加的厦门市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呢?
答:拨打厦门市市民热线0592-12345咨询如何停保。
12.如何停掉我在其他省市已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
答:网上自行查询当地医保中心或地税部门或者市民热线电话,咨询如何停保。
13.不停掉现有医保,能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吗?
答:不可以。医保全国联网,若已有其他地市医保,则无法在厦参保成功。
14.入学前有职工医保的学生,现在已经把职工医保停掉了,个人账户余额≠0,能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吗?
答:可以参加,但需要把个人账户余额变成0,否则无法立即享受大学生医保和补充医疗保障待遇。若目前个人账户尚有余额,医保转为大学生医保后仍可以继续使用,但就诊费用将通过个人账户扣款(不足部分需个人自付),且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时,可正常享受大学生医保及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15.如果2025年9月不打算申请参保,以后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申请。但需要在学工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上传放弃参保承诺书(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每个月5日到10日学生都可以申请参保。但未在2025年9月集中统一参保且缴费的新生无法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2025-2026学年期间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
16.除了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学校是否有相关医疗相关政策?

答:有的。如上图所示,除了第一部分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大学生医保)需要学生自行购买,学校为按时参保并缴费的学生免费提供第二和第三部分医疗保险待遇。
我校2025级新生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参加2026年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完成2026年医保缴费,即可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2025-2026学年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详见附件3。
17.补充医疗保障待遇是什么?
答:从我校按时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学生在学校指定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补充医疗保障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指定医院系统自动结算,实时报销)。补充医疗保障每人每年补充报销额度为门诊5000元,住院200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充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无法报销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障也无法报销。如整形、美容、减肥等不在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医保不予报销,补充医疗保障也不予报销。
18.在校期间(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期间),未在学校指定医院就诊,还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吗?
答:在学生按时参保缴费且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下,在校期间(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应先去指定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就诊,符合转诊条件的,指定医院医生会开具转外就医证明(转诊证明),由此在转诊的指定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在事后进行线下补充报销。未按要求开具转外就医证明(转诊证明)的(120急救情况除外),不予报销。
19.寒暑假期间,学生在非厦门市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是否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答:在学生按时参保缴费且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下,寒暑假、外出交流、实习期间,学生在非厦门市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无需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需注意,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时报销,补充医疗保障可在返校后进行线下补充报销。
20.非指定医院为什么无法实时报销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答:非指定医院未安装直付系统,因此无法实时报销补充医疗保障部分的报销。只有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这两所指定就诊医院安装了直付系统。
21.如果我不在本月集中参保,什么时候才可以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呢?
答:需要等学校下一次购买补充商业保险(2026年7月)或者下一届的新生参保(2026年9月)。需要说明的是,假如A同学2026年1月参保并且缴费,最早也只能在2026年7月份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2026-2027学年期间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2026年1月到6月,只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2.新生在校期间如何才能不间断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呢?
答:新生参加厦门市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并且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2026年医保缴费就可以享受2025-2026学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6月30日)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后续只需按时完成每年医保缴费,即可保证待遇不间断。
23.我已经从学校成功参加了厦门市的大学生医保,我是否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医保费?
答: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每年的医保费,但就诊时若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余额结算,则无法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24.补充医疗保障能否报销生育相关的费用?
答:生育相关的费用(含产检费用)都无法申请补充医疗保障报销。
25.若想要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则必须从学校统一参保?
答:是的。未从学校统一参保的,医保关系不在厦门大学,则无法掌握医保参保状态及缴费情况。
26.交流生可以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吗?
答:可以。交流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参保(不通过学工系统,入学后另行通知),成功参保和缴费后,交流生可按厦门市医保政策正常享受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待遇(参考待遇简明表),但不享受学校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
附件: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pdf
2.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宣传折页.pdf
3.2025级新生参保缴费须知png.png
4.厦门大学2025级新生放弃参保承诺书.doc
学生工作处
2025年8月1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