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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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海韵二期本科学生宿舍实行熄灯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规范本科学生作息时间,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从916日晚开始在海韵二期本科学生宿舍实行统一断电熄灯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周日至周四:晚23:40至次日凌晨600,由学校统一断电熄灯;

   周五、周六晚上不断电,由学生自觉参照断电时间做好熄灯安排;

节假日通宵供电,遇有特殊情况则机动调整;

学生宿舍断电期间,卫生间和走廊灯、空调正常供电。

二、具体要求

1、统一断电熄灯前住宿学生应及时做好就寝准备;

2、统一断电熄灯后禁止在园区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影响其他同学正常作息;

3、统一断电熄灯后禁止在宿舍私自接拉电线、乱接公共电源和违章使用各类电器,禁止使用蜡烛及其他明火。

三、相关措施

1、各学院(研究院)应教育广大本科生同学充分认识统一断电熄灯的必要性,引导同学自觉遵守学校断电熄灯制度,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

2、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组要进一步深入学生宿舍,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对夜间就寝秩序及私接电源等危害住宿公共安全行为的检查;

3、公寓学工办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宿舍断电熄灯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学院;

4、对在统一断电熄灯后违反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其参加住宿类评奖评优的资格,构成违纪的,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办法予以相应处分。

四、其他事项

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临时对本科生宿舍通宵供电,便于同学们复习迎考。

特此通知。

   

公寓学工办

201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