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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延期本硕学生住宿通告暨住宿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按照厦门大学思明校区2014年宿舍房源情况和住宿整体规划方案的安排,为落实厦门大《2014年秋季学生住宿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相关内容,现就20146月申请延期住宿的事宜通告如下:

一、住宿资格。延期住宿的资格实行申请审核制,本科生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延期名单安排住宿,硕士生按照研究生院提供的延期名单安排住宿。

二、申请时间。按照《手册》的规定,申请延期住宿的时间为2014616日至17日,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现已过申请时间,学校不再接受延期住宿申请。

三、住宿时间。办理入住的时间为本月269:00 -17:00,逾期不予办理。参照实际延期的时间:

(一)本科生:最长住至2015年春季学期毕业典礼后23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硕士生:最长住至2014818日;

注意:硕士生延期住宿床位已安排给2014级本科新生,因此退宿时间一律不得超过2014818日。

四、住宿规范。学生在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学校提供的延期宿舍(床位)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例外提示。因学校宿舍临时需要改造、调整等原因,无法继续住宿的,应配合住宿调整搬迁乃至退宿。

六、退宿办理。住宿期满,应当办理退宿手续而未办理,应当搬离宿舍而未搬离,影响学校后续工作开展的,学校公寓管理部门依职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住宿名单。延期住宿名单详见附件。未在延期住宿名单内的其他毕业班学生,除升学外,均应按照毕业生退宿离校的要求,最迟于本月23日退宿离校。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各所在工作站详询:

凌云工作站:2182382 ; 石井工作站:2182381;芙蓉工作站:丰庭工作站:2187952

海韵工作站(一期、二期):2184078


  附件:

1-1.思明校区(校本部)延期本科生宿舍安排表.xlsx

1-2.思明校区(校本部)延期硕士生宿舍安排表.xlsx

2-1.思明校区(海韵园区)延期本科生宿舍安排表.xlsx

2-2.思明校区(海韵园区)延期硕士生宿舍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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