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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建议就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年02月14日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03年毕业研究生建议就业方案的通知》(教学司【2003】3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教育部各直属高校须于3月1日前报送200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建议就业方案。请各学院、直属系、研究所将本单位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名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审批表(如当地不需审批则不需交)于2月26日前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刘艳杰老师。未报送的毕业研究生按暑期毕业生办理。
学 生 处
200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