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厦门大学200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各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关于评选厦门大学200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厦大学〔2003〕40号),现决定授予人文学院、经济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五个学院为200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林东伟、李芬芬、范丽、孙梓光、曾铮、伍伟平、郑碧娇、赵晓慧、何丽苹等9名教师为200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毕业生 就业 先进 表彰 决定
主送:
全校各单位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3-12-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