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院:
根据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有关文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在厦门市和福州市申报人才储备,为方便毕业生,学生处将统一为有意向申报的毕业生办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6月8日(星期二)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
南光九一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在厦门市人才储备的
1、毕业生通过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进入“电子政务”栏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注册并通过该系统的“个人资料修改”项,录入毕业生个人详细资料。
2、于6月8日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备审核使用)交南光九一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申请在福州市人才储备的
于6月8日凭《就业协议书》到南光九一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毕业生接收函”
学生工作处
200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