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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高校(深圳)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并走访深圳市用人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全国高校毕业生(深圳)供需见面会将于2004年11月27日在深圳举行,学生处将组织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前往参加,并利用此机会走访深圳市部分用人单位。出发时间预定为11月25日。费用自理。
请有意前往的学院(研究院)将参加供需见面会老师的名单和拟走访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于11月22日前送学生处就业指导科。请准备好本单位宣传材料和委托在见面会上推荐的毕业生材料,以便于推荐。
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200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