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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人文学院、外文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接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办人[2005]4号文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上报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和签约率,请以上学院落实本单位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于4月27日前将《厦门大学200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统计表》上报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05]37号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2005年起推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选择业的就业机制,各设区市教育局不为本地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安排就业单位,请以上各学院加强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指导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05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厦门大学200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