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龙海市教育局关于龙海市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文学院、外文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现将龙海市教育局关于龙海市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毕业生按照文件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龙海市教育局关于龙海市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5年4月28日
附件:龙海市教育局关于龙海市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大学学生处:
根据省教育厅闽教人[200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于龙海市生源的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支持合作为盼!
1、今年接受师范类毕业生的对象:龙海市生源,2005届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师范类专科、本科毕业生。
2、接受条件:符合毕业生分配就业资格,本人愿意回龙海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3、接受程序:本人带学校就业推荐表(盖有效相关公章)及有关证书、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于5月10日前到我局人事科审核(其中“五一”黄金周的7号有加班),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责任自负。签完的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带回给本校毕业生工作部门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望贵处拨冗及时把本意见转告贵校龙海籍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谢谢合作!
龙海市教育局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