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就业创业 > 正文
关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200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5日 浏览次数:
请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本科毕业生持《学习成绩评定表》(需教学秘书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到教务处盖章。

学生工作处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