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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届毕业生申报厦门市和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2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有关文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在厦门市和福州市申报人才储备,为方便毕业生,学生处将统一为有意向申报的毕业生办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6月6日(星期一)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1)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储备的
1、毕业生通过“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进入“毕业生就业频道”进行毕业生注册并详细录入毕业生个人资料
2、于6月6日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1)办理
(二)申请在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人才储备的
于6月6日凭《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1)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0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