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有关文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在厦门市和福州市申报人才储备,为方便毕业生,学生处将统一为有意向申报的毕业生办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6月6日(星期一)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1)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储备的
1、毕业生通过“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进入“毕业生就业频道”进行毕业生注册并详细录入毕业生个人资料
2、于6月6日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1)办理
(二)申请在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人才储备的
于6月6日凭《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1)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0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