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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科入门指导》课程中“就业与生涯规划” 授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在“学科入门指导”课程中设置“就业与生涯规划”教学内容的通知》(厦大教〔2005〕44号),在《学科入门指导》课程中要设置“就业与生涯规划”教学内容,授课教师由各学院院领导,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有研究的专业教师,或从事过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负责开课。
学生处定于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就业信息发布厅(原自钦楼二楼芙蓉厅)组织授课教师的培训,请各单位授课教师参加。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