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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闽人发[2005]67号),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分三阶段进行:自评、评估、公布评估结果,我校已于2005年10月报送了自评报告,本学期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将根据我校自评情况组织检查评估组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的方法将分为四个步骤:1、听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2、查看场地、设备、相关数据和有关材料等,召集部分院系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听取意见;3、进行综合测评;4、反馈有关情况和意见。
为迎接此次评估,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表》(该表可从就业指导中心主页下载),并于3月31日前发邮件至jyzd@xmu.edu.cn 。



学生工作处
2006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厦门大学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