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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届毕业研究生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21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接福建省人事厅的通知,在2006届福建省生源毕业研究生中,如果原工作单位(指考取研究生前)的单位性质是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给福建省人事厅,如果原工作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不能提供该介绍信,福建省人事厅将视其为在职生,无法为其开具报到证。

如果研究生在入学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应存放在个人档案内,如还未办理离职手续,请研究生到原工作单位办理手续,如不办理,将视其为在职生,将无法为其开具报到证。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将这部分毕业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27日前统一送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学生工作处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