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8年选聘生人选推荐工作
厦门大学考核推荐工作方案
一、考核推荐工作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并成立选聘生工作小组。各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推荐实施步骤
1、4月21日下午,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将报名人选的《福建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分发各院。
2、4月21日-22日,各院党委、党总支根据省委组织部选聘生文件中选聘条件,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4月23日上午,各院向校学生工作处报送《福建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申请表》(符合条件且资料无误的请加盖院党委/党总支公章;符合条件但资料有误的请用红笔在相应栏目修改,学生处修改后重新打印加盖院党委/党总支公章;不符合条件或志愿放弃的,请各院统一出具情况说明并附报名人选的自愿放弃声明)。
各院同时报送的资料还有报名人选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及“省优生”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各院审核加盖公章)。
4、4月23日下午由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选聘生工作小组对各院报送人选进行资格复核,根据复核的情况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研究讨论确定我校初步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校选聘生工作小组报校主管领导批示,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5、4月24日-28日对推荐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公示。
6、4月29日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后发放各院。并向福建省委组织部报送我校选聘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等材料。
校党委组织部
校学生工作处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