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证必须由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亲自到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签领,其他人不得代领,领取时间:6月20日下午2:30-6:00。
2、各学院领取报到证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到证上的内容,如有需要修改的报到证,请将报到证及相关材料于6月23日下午5:30前送到学生处就业指导科,逾期学校将不再统一办理。修改好的报到证预计领取时间为26日上午。
3、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的学生才可发放报到证,在《厦门大学2008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的学生不能发放报到证。
4、各学院要将预计延期毕业和结业的本科毕业生的报到证妥善保管,待教务处名单确认后,各学院须将这类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时送学生处就业指导科,以便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