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09届毕业研究生单位工资关系核减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福建人事厅通知,我校2009届毕业研究生如入学前原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交原单位工资关系核减单或出具原单位工资停发证明,方可开具2009届毕业生报到证。经核查学生处管理科研究生证明材料后,尚缺部分同学的核减单或工资停发证明,请各院将以下同学的材料于4月13日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联系人:陈洪 电话:0592-184550
学生工作处
2009年3月27日
附:
需补交单位工资关系核减单2009届毕业研究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