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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截至9月1日就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截至91就业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教育部各直属高校上报 截至9月1日的200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目前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填写《厦门大学2009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8月27日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有单位证明(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工资条等均可),请附上该证明复印件。电子版的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可在就业指导主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用户名、密码和各院上报就业方案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附件:厦门大学2009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