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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就业指导人员参加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就业指导人员参加职业指导人员

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高我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水平,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指导教师队伍,经报校领导批准,我处拟组织部分从事就业工作人员参加2009年国家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通过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可获得由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指导证书”,培训主办方将到校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加培训对象

   1、已经或正在开设全校性就业指导课的人员。

   2、已取得职业资格等级报考高一等级的人员。

   3、从事就业工作并有志于向职业化发展的辅导员,该类报考人员由各学院推荐。

    学校将从报名者中确定15人为推荐人选,学校推荐人员通过鉴定后,由学生处承担50%的费用,另外50%的费用由所在学院或本人承担。通过鉴定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辅导员报考职业指导师资格证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三家村学生活动中心(自钦楼)二楼会议室

   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联系人:

   王佩佩(厦门青年人才中心电话:0592-2086710)

   赵晓慧(厦门大学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电话:0592-2184550)

   三、报名材料:报名费、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大学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见附件);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一寸照片1张、两寸黑白照片3张;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辅导员报考职业指导师资格证协议书一式两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还应提交专业论文(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3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辅导员报考职业指导师资格证协议书.doc

附件4关于开展2009年下半年厦门地区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doc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