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职业指导人员厦门培训班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劳社厅发[2005]1号文印发的《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参加职业指导人员全国统一鉴定的人员须达到规定的培训课时要求,为使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人员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并帮助其提高统考通过率,拟定于10月17日-10月21日在厦门市举办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采用脱产面授形式,培训期间请调整好时间,准时到课。
10月17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20
晚上18:30―21:00
10月18―20日上午9:00--11:50,下午14:30--17:20
10月21日上午9:00--11:50
2、培训地址:厦门市虎园路4号海城宾馆2046676(白鹭宾馆对面)。
3、教材、培训资料于报到当日领取。
4、带上收据换发票。
二、联系电话:0592-5531425 2086710
电子邮箱:54xmrc @ 163.com
厦门青年人才中心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