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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寄延期至二○○九年十二月底前毕业的研究生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近期,学校将对延期至2009年12月底前毕业的研究生档案分类邮寄:

1、用人单位为党政机关和部队的,仍采用机要文件方式邮寄;2、档案寄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专门送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3、其他学生档案将一律采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邮寄(简称EMS邮寄)。

具体档案装寄规定详见附件,《2009年各省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报到证寄发地址》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下载。现将档案邮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如各院《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及EMS专用信封不足,可于2009年12月29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到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科领取。

二、请各院于2010年1月11日(周一)上午8:30―11:00,将整理好的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送到就业指导科,同时将《EMS交寄清单》电子版发送至就业指导科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注明:××学院××系EMS交寄清单,并且电话确认。

联系人:黄娜贞

联系电话:2184550,2188609

EMAIL:2188160@xmu.edu.cn

 

附件:关于延期至2009年12月底前毕业的研究生档案装寄的有关规定.doc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