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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办理延期至2009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报到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将于2010年1月6日―8日到人事厅统一为延长学制至2009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延期毕业生)开具报到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院务必于2010年1月4日(周一)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延期毕业生的各类函件如协议书、审批表、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意向就业登记表、待就业登记表等(具体函件可参考《关于核对2009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中的核对材料要求),按照是否落实就业单位分类后,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从研究生院统一复印延期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如毕业生未在本附件的延期毕业名单中,应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方可统一办理报到证)。

联系人:陈洪,联系电话:2184550,2188609。

二、报到证的发放

1.2010年1月11日,各学院分管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可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2.学生需到财务处、图书馆、学生公寓与环境中心等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凭各单位出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方可从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具体离校手续办理可参考《关于2009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三、延期毕业生档案交寄另行通知。

四、户口迁移与党组织关系结转以厦门大学派出所与党委组织部的通知为准。

 

附件: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研究生延期至12月份毕业名单.xls

 

 

 

 

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