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1、从2010年1月11号(周一)开始,毕业生可以持国家公务员或中国人民银行推荐表到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审核盖章。
2、荣誉证书复印件盖章:必须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审核盖章。
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