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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截至12月31日就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浏览次数:

各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各部属高校需上报截至1231201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请各院认真落实目前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暂不就业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填写《厦门大学2010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和《厦门大学2010届家庭经济困难待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30日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有单位证明(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工资条等均可),应附上该证明复印件。电子版的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请在附件中下载,用户名、密码和各院上报就业方案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附件1:《厦门大学2010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



附件2:《厦门大学2010届家庭经济困难待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1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