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将于2011年10月21日统一为延长学制至2011年9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延期毕业生)寄送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对延期毕业生档案采取分类邮寄:①采用机要文件方式邮寄;②档案寄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专门送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具体档案装寄规定详见附件,《2011年各省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报到证寄发地址》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3、请各院将毕业生档案于2011年10月21日(周五)上午8:00―10:00,送至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南光四101),统一邮寄延期毕业生档案。
四、户口迁移与党组织关系结转以厦门大学派出所与党委组织部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安胜,联系电话:2182245,2189757,EMAIL:2189757@xmu.edu.cn
学生工作处
延期邮寄档案的规定.doc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