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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办理延期至2011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报到证及档案寄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将于2012年 1 月 5 日到福建省公务员局统一为延长学制至2011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延期毕业生)开具报到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并邮寄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院于2012年1月 4 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延期毕业生的各类函件如协议书、审批表、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意向就业登记表、待就业登记表等(具体函件可参考《关于核对2011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中的核对材料要求),按照是否落实就业单位分类后,统一交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南光四101),就业指导科已从研究生院统一复印延期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如毕业生未在本附件的延期毕业生名单中,应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方可统一办理报到证)。 




二、报到证的发放




    1、2012 年1 月 6 日( 周五 )上午8:00-11:30 ,各院分管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可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南光四101)领取报到证;




    2、学生需到财务处、图书馆、学生公寓与环境中心等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凭各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从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具体离校手续办理可参考《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三、档案的寄送




   1、学校对延期毕业生档案采取分类邮寄:①采用机要文件方式邮寄;②档案寄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专门送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具体档案装寄规定详见附件2,《2011年各省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报到证寄发地址》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3、请各院将毕业生档案于2012年1 月 10 日(周二)下午14:30-17:30 ,送至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南光四101),统一邮寄延期毕业生档案。




四、户口迁移与党组织关系结转以厦门大学派出所与党委组织部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安胜,联系电话:2182245,2189757。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2月22日




附件1:12.22.2011年12月毕业研究生名单(研究生院)报到证开具情况.xls

附件2:延期邮寄档案的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