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交通补助费学生名单
经宁波市人事局审核,以下同学(详见附件)可享受宁波市第十四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交通补贴,请参会同学互相转告并务必准时出席(2012年9月22日9:00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名单中同学如有不能前往者请于9月19 日前在上班时间与就业指导科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184550、2184525、2188609。
二、发放交通补助费标准、要求及方式:
1、标准:我校学生享受交通补助费的标准是500元/人;
2、要求:享受交通补贴的同学须于9月22日上午9:00至11:00到大会指定的“厦门大学报到处”报到,报到时须提供: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厦门至宁波的交通票据。
3、方式:宁波市将符合要求的与会学生交通补助费统一打入我校专门帐户中,由学校统一领取后发放至同学的银行卡中;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14日
审核通过参加宁波市第十四届高洽会享受交通补助研究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