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就业创业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4日 浏览次数:904

全校各单位:

2015年宏观就业形势面临多重压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749万人,比去年增加22万人,我校预计2015年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人数为8252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为继续引导毕业生“登上大舞台,做出大贡献”,各单位应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业教育和引导,力争毕业生到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比例、参加创业教育比例进一步提高,实现创业人数有所增加,确保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百分百就业

一、深入推进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

1.加强创业教育工作。通过专题培训、走访学习,有效提升师资队伍的创业指导水平,开发创业培训基础课程,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切实增强课程实际效果;深化创业培训成果,推进创业骨干“小班式”强化培训,针对近几年参加过基础培训的学生,开展体验式和实践式系统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真正培育一批有创业潜力的苗子;积极组织好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典型校友报告会、创业模拟训练、企业家论坛和企业参访等活动,扩大创业指导覆盖面。

2.优化创业服务体系。创建校内大学生创业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政策资讯、指导咨询、项目对接、交流合作等一体化的创业服务;积极争取校友、投资人等社会资源来校为学生设立创业基金,并利用好教育部、福建省等创业项目资助平台,帮助学生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深入挖掘专业老师、创业成功者、企业家、工商税务人士等资源,建立创业导师人才库,为学生创业提供针对性指导;依托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健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有利的创业场所和优质的孵化服务;鼓励学生开展创业活动,为自主创业毕业生实施配套奖励,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创业教育活动,加强对有创业意愿、创业想法和创业项目学生的关注和跟踪,精心培育优秀学生创业项目,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支持。

二、着力加强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

3.加强就业教育和引导。做好毕业生跟踪回访,开展重点单位就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组织引导学生深入重点单位和地方基层实习实践,促进他们知国情、接地气、转观念、长才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特点,积极开展重点单位就业欢送会、事迹报告会、出征仪式、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将就业教育工作融入到“我的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营造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校园就业氛围,使“国家至上,事业为先”的就业理念深入人心。

4.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同学四级联动的政策宣传网络,努力让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用好政策;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使用网站、海报、宣传栏、展板、手册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传和解读国家出台的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掌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求职需求,建立不同类型毕业生群体QQ群、微信组,分时段、分类别推送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举措,充分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学院要及时关注各类就业创业政策信息,积极发挥班会、座谈会的作用,利用易班、手机信息、群邮等学生欢迎的形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三、大力引导毕业生到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

5.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入挖掘基层、中西部人才紧缺地区就业资源,特别是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等省份的就业信息,主动邀请二三线城市用人单位进校开展专场招聘活动;继续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组织工作,通过走访探望、跟踪调查、实施奖励等形式关心毕业生的工作、成长和发展。各学院要针对学生做好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及后续跟踪等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到基层、西部地区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应生5会,学比例逐渐用人单位资源,并求生都知晓、用好政策6.推动毕业生到重点单位就业。加强与重点单位的联系,举办合作交流会、生源信息发布会,巩固现有重点单位资源;通过主动走访、主动对接等形式开拓新的重点单位增长点;加大邀请力度,扩大重点行业、集团公司“组团”来校招聘规模;提升重点单位精细化服务水平,为来校招聘重点单位给予重点宣传、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和重点跟踪。确保年度来校招聘重点单位数较往年增加20%。各学院要维护好与重点单位所建立的合作关系,并充分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利用好校友、科研合作单位等重要资源,主动开拓10家以上的重点单位,并做好后续的招聘服务、毕业生推荐等工作。

四、全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7.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主动捕捉就业市场信息,特别是适合翔安校区学科专业需求的岗位需求,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信息质量有所提高;加强对招聘活动和招聘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严禁”规定;鼓励和支持各学院自行组织行业类或区域性招聘会,实现招聘资源相互共享。各学院既要利用好学校提供的就业信息,通过在学院网站设立就业信息发布专栏、指定就业信息员等举措,担当好信息衔接、传输的“桥梁”,及时分类推送给有求职需要的毕业生,也要主动搜集符合本院需求的岗位信息。

8.强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加大师资队伍培训、学习力度,定期召开毕业班辅导员座谈会、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指导服务水平;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及时将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就业特点、行业发展成果融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与吸引力;完善生涯咨询室建设,针对个体需求、个性特征等情况,深入开展个体和团体咨询辅导,帮助学生增强求职信心,提高求职心理素质和求职能力;强化品牌意识,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品牌特色指导活动,扩大分类辅导的覆盖面;夯实自助服务内容建设,分类整合现有自助材料,并创新形成一批“短录音”、“微视频”等多媒体自助学习资料;重点支持学院开展一批有基础、效果好、影响广的特色指导活动,并通过展览会、沙龙等搭建展示平台,发挥活动示范辐射作用。

9.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将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四个一”帮扶计划,提供观念引导、岗位推荐、技能辅导、经济援助服务措施。通过开放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招聘会、就业指导活动等方式,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给予全程就业服务。各学院要建立困难群体帮扶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学生实际需求给予“一对一”针对性辅导,确保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百分百就业;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与联系,引导他们参加学校的招聘会和指导活动,进行岗位推荐,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后续支持与服务。

10.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学生就业信息网的改版升级,整合优化网络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好“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实现招聘信息的有效共享;加大就业微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突出内容吸引力,为学生提供更加高效的就业“微”服务。

11.加强就业研究与反馈。认真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和用人单位评价调研活动,进一步完善就业质量报告内容,提升就业质量报告的实际指导意义;及时将毕业生就业质量情况向研究生院、教务处、招生办等部门予以反馈,为学校招生、院系专业调整、教学内容更新等提供参考,推动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及时报送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准确反映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协同配合,创新思路,精准发力,全力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附件:厦门大学关于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地区、部队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奖励办法.doc

 

                                 厦门大学

                                 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