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入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52号)的要求,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学生工作处从即日起开通就业方案录入系统,请各学院(研究院)及时、准确地录入毕业生就业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采取网上登记的方式,请各学院(研究院)即日起登陆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就业方案录入(网址:http://jyzd.xmu.edu.cn),用户名密码与2015届毕业生生源填报时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2.系统中所有2015届毕业生都需要进行就业方案录入,学生工作处拟于6月上旬依据各院录入的就业方案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从即日起请各学院(研究院)定期到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和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领取本院已签的就业协议书(如派学生领取需持学院介绍信)进行就业方案录入。学生工作处根据此方案自2015年4月15日起每半个月向各学院(研究院)通报就业率,并于每月月底前向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报就业情况,请各院及时了解当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如已签协议、升学、出国、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并及时录入就业方案系统。
4.就业方案录入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也是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各学院(研究院)应由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专门负责,高度重视,做好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工作。
5.本次就业方案录入的具体规范和系统操作说明,请详见《厦门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依据本说明进行录入。
联 系 人:杨明伟、王安胜
联系方式:0592-2184525、2189757
附件1:厦门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登记表.doc
附件4: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名单(12家).doc
附件5:与省人社厅建立人事工作关系单位目录.doc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