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给学生提供全方位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学校《厦门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厦大学〔2018〕1号)要求,学生处将整合各院就业创业活动计划,进行集中发布、重点宣传,并遴选部分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就业创业活动计划表(附件1),包括就业/实习类专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2.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方案(附件2),由各学院自愿申报,主要内容包括:就业引导、创新创业、基层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就业帮扶等。
请申报学院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zd@xmu.edu.cn(邮件名:“学院+就业创业活动计划或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方案”)。
二、活动支持
1.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微信平台统一发布各院就业创业活动计划,并制作纸质宣传材料发放给学生。
2.为举办学科特色就业(实习)类专场招聘会提供物资、宣传等支持。
3.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申报的重点活动项目方案,遴选一批创新性强,有基础、有影响、覆盖广的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重点项目立项名单另行公布,活动结束后将相关票据交至学生处审核报销)。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诉求,认真做好就业创业活动计划和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项目的报送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学校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2.为加强工作交流,请各院在活动开展后及时将新闻稿上传至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学院动态”栏目,待中心审核后予以发布,并在就业创业工作简报中进行报道。
3.获得重点活动项目立项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早启动,早开展相关工作,并加强与就业中心的沟通对接。待活动结束后将相关活动总结材料、活动支出票据提交至就业指导科(2018年12月20日前)。
附件1:厦门大学2018年就业创业活动计划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2018年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方案.doc
联系人:任艳青; 联系电话: 2184525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