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曹阳飞宇同学学习的通知》(闽委教宣〔2011〕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院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学生的典型示范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曹阳飞宇同学学习的通知》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0月26日